许远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推动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十四五”时期,党中央国务院加大力度实施就业优先战略,部署建设技能型社会,进一步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这既是解决就业结构性矛盾的重要途径,也为职业技能培训事业的发展提供了重要契机和广阔空间。
当前,我国劳动力市场供需关系已发生重大变化,就业结构性矛盾凸显。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招工难与就业难“两难”并存。企业招工难问题突出,服务员、生产操作工等一线普工常年短缺,技能人才的求人倍率一直保持在1.5以上,高技能人才的求人倍率甚至达到2.5以上。同时,青年就业重点群体就业面临难题。此外,部分大龄劳动者的就业能力、岗位技能还不能很好满足市场需要,不能适应现代产业发展变化,就业也面临突出问题。
二是产业、行业、地区、城乡等方面的就业不平衡。一方面,从就业的产业结构看,就业结构明显落后于产业增加值结构。另一方面,从就业的行业地区结构来看,传统行业就业机会逐渐减少,新兴产业和服务业的发展带来新就业机会不足以抵消传统就业机会的缩减。发达地区的就业机会相对丰富,而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就业机会较少。部分行业和地区就业形势严峻,尤其是资源型、产能过剩的行业和地区。此外,从就业的城乡结构来看,职业机会更加多样化,农村转移劳动力持续进城务工的同时,乡村振兴和农业产业化、产业结构县域内下沉式发展带来劳动力就地就业、下乡返乡创业的新趋势。
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对于强化人力资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改善和调节劳动力供给,提升全社会人力资本水平,从而化解我国就业结构性矛盾,具有重要作用。职业技能培训是提升劳动者通用职业素质、职业基本知识和技能的重要方式。实践表明,终身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具有提升在岗劳动力技能、为新生劳动力和就业困难群体提供就业帮扶的突出功能,对中短期劳动力市场的结构性需求变化反映更为敏捷。从经济学的视角和各国经验看,终身职业培训体系对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关系重大,对改善劳动者就业质量的作用突出,对改善收入分配意义非凡,对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负有使命。
2018年,《国务院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意见》印发,这标志着我国开始全面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2022年5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开始实施,强调职业学校教育和职业培训并举,确立了职业技能培训的法定地位。近年来,在党和国家一系列政策引导下,我国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和体系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建立起以政府补贴培训、企业自主培训、市场化培训为主要供给手段,以公共实训机构、行业企业、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为主要载体,以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创新培训为主要形式的组织实施体系,初步实现了职业技能培训的对象普惠化、载体多元化、方式多样化、资源市场化、管理规范化,为解决就业问题奠定了坚实基础。但也面临着以下问题:一是政府宏观引领和协调指导作用发挥仍显不足;二是职业院校职业技能培训的基础作用发挥不均衡;三是企业职业技能培训的主体作用发挥不够、缺乏动力;四是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内生动力不足;五是职业技能培训的质量和满意度都有待提高。
进一步健全我国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和体系,对于提高劳动者素质、解决就业结构性矛盾、支撑中国制造、促进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等,具有多方面的重要意义,应从以下五个方面发力:一是加强顶层设计,完善法规体系,构建高层次协调机制;二是完善制度体系,提升终身职业技能培训体系整体效能;三是优化组织实施,加强终身职业技能培训主体间协同配合;四是强化基础保障,营造有利于技能劳动者成长的社会氛围;五是精准分类发力,促进各类劳动就业群体体面劳动和高质量充分就业。
(许远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编审)